新城镇党委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“风向标”,积极探索推行“四办”便民工作法,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,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,实现了群众办事“多点可办、就近能办、少跑快办”的目标,切实解决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问题。
驻村服务“代理办”。镇党委、政府将全体包村干部全部下沉到村,通过工作在村、吃住在村,结合镇村干部混岗坐班,实现了村级综合服务中心“门常开、人常在、事常办”。广大干部积极服务,对于群众的待办事项分类处理,村级能够办理的全部予以及时办理,需要镇级办理的实行代理服务,联系镇上及时办理。通过驻村代理服务,有效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,有效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。
政务大厅“综合办”。为了实现政务服务“一站式”办理,镇党委、政府专门设立了新城镇政务服务大厅,将党务政务、司法调解、民政救助、社会保障、健康扶贫等窗口服务事项与东西街社区党群服务深度融合,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了一处办理,群众办事再也不用楼上楼下四处跑、这边那边找人问,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。
干部上门“跟踪办”。为了帮助一些特殊群体办理相关服务,镇党委、政府加强“跟踪服务”,由包村领导、镇党政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对五保老人、孤儿、残疾人等“重点”对象上门办理,重点对社会保障、临时救助、困难帮扶等政策及时办理,并进行回访问效,上门办理也成为了温暖群众的“暖心工程”。
首问责任“领着办”。为避免工作简单化、形式化,保障工作成效和服务水平,全面落实首问责任,坚持办理事项“首问负责、一盯到底”,要求广大干部规范合理、及时高效办理群众事项,争创模范窗口、争当服务先锋。通过首问责任制的落实,进一步强化担当和协同,彻底杜绝了工作中存在的畏难、推诿、敷衍等问题,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。
供稿:新城镇